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提交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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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右上角“登录”,注册账号及实名认证,请确保账号的唯一性及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
第二步:输入民办非企业点击搜索,进入在线办理,随后点击进入办事。
第三步:将网页中带*号选项填写完整并进入下一步,直至信息确认(提交)。
三、其他事项
操作流程:网上审批→杭州市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综合窗口)提交资料→审核材料→现场核查→批准成立→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