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Zui新的收入准则,收入其实是很负债的。实务中,很多会计并没有真正的把Zui新的收入准则落好地。
比如合同资产不同于应收账款,比如预收账款的大部分应用范围被合同资产取代了。
可可可可,还是很多会计路径依赖,按照以前的办法做账,完全忽视Zui新的14号收入准则。
回归正题,合同资产是个什么玩意?
合同资产是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说句人话,就是货我已经交付了,还没有满足收钱的条件,不满足应收账款的确认条件,那就记“合同资产”。
啥啥啥啥啥,货都交付了,还没满足收款条件?貌似不符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商业逻辑啊。。。。
是的,在实务中,确实存在,交完货以后,双方可以约定一些附期限或者附条件的条款,满足这些条款才能满足收钱。
钱还没收,要么记合同资产,要么记应收账款!
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会计分录:
已交货,不满足收款条件
借:合同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条件满足之后,可以收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