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行业存在个人或tuanduiguakao公司做工程、凭发票报销工程款的现象,杭州市某地基工程有限公司随意接受包工方提供的虚开发票入账,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此案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加大了对jianzhu施工行业企业合规使用发票的宣传力度。这是该局在查处杭州市某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虚开发票案后采取的措施。这家施工企业将包工方提供的虚开发票入账,受到税务处理处罚。
jubao线索牵出行业性问题
2019年的一天,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市公安局转来的一封jubao信,信中反映:A公司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公司实际经营人为朱某,他以自己哥哥的名义注册A公司,强揽工地业务,敲诈勒索……对此,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人员立案展开检查。
实地检查前,检查组先摸清A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后台查询,稽查人员发现,A公司已成立20多年,经营范围包括各种地基施工、机械打桩,主营业务是地基工程的承包建设,注册资金1800万元,两名股东朱某和黄某是夫妻关系。检查期内,A公司销售额近亿元且逐年递增,税负率不高。
“A公司是否存在虚增成本的情况?从哪里查起?”带着问题,检查组梳理当地地基工程行业的经营情况。经过调查分析,稽查人员发现这个行业存在个人或tuanduiguakao公司做工程、凭发票报销工程款的现象,以这种模式经营往往会出现几个问题:
一是难以据实取得报销发票。jianzhu行业施工实际一般由各工种的包工头负责,水泥、钢材等物料多由包工头从个人销售方购买,难以据实取得发票。
二是合同约定按比例报销成本费用。施工工人的管理和工资发放实际由包工头负责,有些承包合同约定施工方按照30%劳务发票、70%物料发票向发包方报销成本费用,当实际施工劳务与材料成本与既定报销比例不一致时,容易引发不实发票或虚开发票。
三是工程结算滞后于成本实际支付时间。工程结算款一般会滞后于工程成本实际支付期半年左右,为及时回笼施工成本,一些包工头通过多种方式代开发票、虚开发票套取工程款,一些与项目无关的人也趁机非法提供发票,从jianzhu企业套现获利。
实地检查发现4份虚开发票
“A公司很可能也存在这些问题。”检查组决定迅速到A公司实地检查。
在检查现场,稽查人员履行法定程序后,结合检查方向,按建设项目分类,以入账发票为重点,仔细查阅A公司的账本和jianzhu承包合同,对其10多位工程项目经理(包工头)进行询问调查,逐一核实每个项目入账发票的真实性。之后,调取有关施工合同和结算单据等资料,比对核查入账发票的合理性。
经过排查,稽查人员确定:A公司向各项目经理收取3%左右的管理费作为guakao收入,负责工程款的收付、发票入账、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各项目经理凭发票向A公司报销结算工程成本费用。项目施工成本发票,部分由材料供应方提供,A公司向开票方付款;部分由项目经理提供(找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A公司财务人员对所收发票基本不审核即入账,存在账实不符、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问题。在A公司入账的30份代开发票中,有4份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为虚开的普通发票,金额合计778.1万元。
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交代实情
在4份虚开发票中,有2份发票品名为jianzhu材料,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17.1万元,而对应工程施工实际内容为泥浆外运。面对稽查人员展示的虚开发票及有关财务资料,项目经理沈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实交代了事情的原委:“我所负责工地的泥浆运输业务是毛某和李某做的,我对财务知识一窍不通,也不懂什么是虚开发票,拿到他俩给的发票后,我看发票上的金额和工地实际支出差不多,就拿去报销工程款了。”他还声称,要是知道这些发票是虚开的,他决不会拿去报销的。
其余2份虚开发票由项目经理余某提供,分别为255万元的钢材发票和306万元的混凝土发票,而对应的实际业务是泥浆运输。当稽查人员摆出证据,余某也赶紧如实交代了情况:“在我负责的工地,泥浆运输业务是通过公司老板的弟弟朱某联系的。通常公司收到工程款时,会通知我拿着工程支出发票去报销工程款。一天我接到可以报销工程款的通知就告知朱某了,因为他对我说过,近期缺钱,等有工程款可以报销时告知他,他拿发票给我。后来我拿着朱某找人代开的发票到公司入账,工程款被朱某拿走了。”余某所述表明,有关发票是无真实业务发生的虚开发票,冒领工程款用,这与公安机关移交的jubao线索部分吻合。
由于朱某涉黑已经被公安机关抓捕,实际承担有关泥浆运输业务的施工公司至今未取得全部工程款。
之后,A公司财务人员也承认了有关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
涉案企业和人员被追究责任
查明案情后,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对A公司作出了税务处理和行 政 处罚:对A公司取得的不合法凭证不予税前列支,调增其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17.1万元,追缴2018年企业所得税54万元;认定A公司4份已入账发票属于虚开,涉及金额近780万元,对其虚开发票行为和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金额处以罚款34万元。
收到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后,A公司遵照执行。
针对A公司用虚开发票入账多列支出的行为,税务机关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规定,将该公司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由于取得虚开发票入账涉嫌违法犯罪,此案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中国税务报 2021年07月06日 版次:07 作者:王君 高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