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齐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
2.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要有固定的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要有专用的冷藏设施;
4.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在车上要有专用的容器、设施;
5.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要有和所运输的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办理许可证对驾驶人员要求: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通过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1.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2.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3.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4.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向县级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批;
5.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现有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旧车营运证注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4.柴油、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3500kg的新车及前次等级评定日期超过规定时限的重组旧车,需提供《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5.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从业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使用规范
1、查验证件。如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2、发放证件。运政人员将营运证和运管费缴讫证合并为道路运输证,发放给经营者;3、车辆运输违章需要扣证待后处理的,扣下主证,在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长不超过15日),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处理以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4、外籍车辆如运输违章,需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扣下主证,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车籍所在地对违章者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于违章发现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5、如因年审留证,在“待理事由”栏盖“年审留证”字样,即可通行。无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章的副页,不起待理作用,不得单独使用;6、“营业执照号”栏内为证实是否经工商登记而填写,不需加盖工商部门印鉴,也不作为路检路查内容;7、道路运输证未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年审,或三年一次换发的,均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年审程序
1、公告年审事项。道路运输证每年度审验一次,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省、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发布具体时间和要求,对车辆台数较多的单位可上门审验,台数较少的单位或个体、联户,可按行政划分乡或片区集中审验;2、乡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3、交验相关证件。审验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线路标志牌;4、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其它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5、签署审验结果。对审验合格者,审验人员应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加盖“审验合格”印章和审验日期。审验期过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