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
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
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
权。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
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
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
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相应要求。
(1)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
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