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浙江省税务系统要大力传承弘扬“红船精神”,行“干在实处”之道,创“走在前列”之绩,展“勇立潮头”之姿,坚守红色根脉、牢记殷殷嘱托,以忠诚之心、先行之志、担当之责、勤廉之风,勇当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模范生、排头兵。
要永葆忠诚之心。忠诚,是税务人的灵魂。天下至德,莫大乎忠。浙江税务人要慎终如始保持juedui忠诚的赤子之心,对党juedui忠诚,要做到唯一、彻底、无条件,不掺任何杂质、没有任何水分,坚决捍卫党中央;对国家juedui忠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对事业juedui忠诚,要安危不贰志、险易不革心,坚决维护税法尊严,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要砥砺先行之志。先行,是税务人的使命。“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是习书记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定位、新使命,浙江税务人要秉持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确立“加助跑、跳一跳、够得着”的高标准。坚持“推动创新、人人有责”的理念,推动全员创新,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都要保持敢打头阵、勇当先锋、争做尖兵的拼搏劲头,跑出加速度、干出新业绩;坚持“积力所举,事无不成”的理念,推动全力创新,以创新激活力,向改革要动力,奋进探新路、勇毅开新局;坚持“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动全面创新,在工作中营造引导创新、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更多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实践成果,多维度推进浙江税务事业始终走在前、作示范。
要彰显担当之责。担当,是税务人的品格。岗位就是责任,要人人担责、时时担责、事事担责。浙江税务人身处经济大省,更应敢于勇挑大梁,务必秉持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堵漏增收,确保圆满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扎实建设营商环境Zui优省;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实际行动书写浙江税务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要锻造勤廉之风。勤廉,是税务人的本色。不勤无以成事、不廉足以败事。浙江税务人要秉持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要夙夜在公谋发展,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抓落实;要防微杜渐抗腐蚀,做遵规守纪的biaogan、自我革命的表率、廉洁自律的标兵;要以文润心,恪守公道正派,坚持“一公万事简、一公众心聚”,涵养勤政、清廉之德,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高素质队伍,展现浙江税务的良好形象。
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红船精神”为指引,依托深厚历史底蕴,放大发展现实优势,在税务总局坚强领导下,书写革命红船启航地税务部门的篇章,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