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筑房屋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可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结构出现下沉、倾斜、裂缝、变形等情形的;(三)因自然灾害、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结构损伤的; (四)房屋需改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 (五)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每五年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经鉴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界定使用期,期满后按照规定进行鉴定。
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
1)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a、工程缺乏必要的设计,结构不合理。
b、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施工工艺粗糙等。
2)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a、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b、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c、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d、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3)周围环境影响
a、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b、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c、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d、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e、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