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先看一下我们之前有讲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中“外资”占比的要求: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
申请条件
1、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
3、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申请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7、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
审定流程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所需材料:
①项目建议书;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④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⑤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⑥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⑦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Zui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⑧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步骤:
①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审核;
②网审通过后,准备相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
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构:商务部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
①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②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④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⑤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⑥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⑦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