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归属问题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且工资、社会保险、医保至少有一项为合同签署单位缴纳(劳务派遣除外),否则无法认定到申报单位
二、残疾人工资问题
1、工资定义: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残疾人个人扣缴部分的包括个税、社会保险、医保、公积金等。
2、病假工资的问题:不足Zui低工资标准的80%不予认定。
3. 用人单位无法提交银行流水的,可以提供财务凭证。
4. 工伤补助和工伤津贴问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予认定,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不予认定。
5、正常用工的残疾人,工资不得低于Zui低工资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三、残疾人退休年龄问题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超过此退休年龄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非本单位证明。即退休返聘残疾人员一般不予认定。
四、农村户籍残疾人社会保险问题农村户籍残疾人就业必须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满足以下情况:

五、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材料要求①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均在用人单位,系统可自动认定。②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医保有1项在人社部门的,应采取线下审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残疾人安置名单,工资、社会保险、医保按规定系统自动比对或提供证明材料。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材料要求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社会保险、医保由用人单位出具在编证明。

【特别提醒】根据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可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当按月发送给税务部门相关系统。建议企业从2024年1月开始,每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才是全部减免残保金的保障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