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电力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应于3月31日前完成,请抓紧时间登陆电子税务局办理吧!
小贴士
汇算清缴的电力类非税收入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
操作指南
01、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也可在首页搜索栏输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直接进入即可。)
2、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选择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申报表
3、【本期已缴费额】栏次系统已实现预填,请注意核对。填写应缴费基数、扣除数等其他栏次。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点击【全申报],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工作。企业根据汇算清缴结果进行补缴或退费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