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退休、退职、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停缴业务。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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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服务网
单位代理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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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网点
单位代理人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推荐单位代理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功能
办理职工停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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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首页按顺序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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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清单中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点击“在线办理”;


该功能适用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离(退)休、调出、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时的申报,即职工减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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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操作指南
单位代理人登录成功进入该事项后,须选定“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均为下拉框选择,其余内容系统自动反显)、“封存账户类型”,点击“账户封存(杭州)”按钮,进入业务申报界面。

在同一页面上可按需采用单笔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提交申报信息。
单笔录入方式:
按照页面提示录入相应内容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将录入信息显示在下方的待确认记录中。采用此方式保存至待确认记录的,当次未Zui终“确认提交”的,进入该功能系统会自动检索出来并在页面中显示。
职工的个人客户号可通过“个人客户号查询”功能查询,查询时需录入职工姓名及证件号码。“清空”按钮仅清空录入的信息,不对查询结果进行删除。

批量导入方式:
导入文本可至页面右上方的“批量业务文本格式导出”下载,下载后为excel表格,在本地电脑中打开该表格录入申报信息,录入完毕后保存至电脑,再使用“导入excel”将保存好的表格导入至待确认列表。导入过程中存在系统不予认可的,将弹出相应出错提示。
常用业务界面需注意事项
(1)同一批量导入文本中存在正确与错误数据的,正确的能被导入显示在待确认列表,错误地弹出提示且不被导入。若导入表格表头的填报信息有误的,正文全部不导入。导入信息仅在当次待确认列表中显示,离开该功能将不再显示,需重新导入。
(2)页面中已有通过单笔录入保存信息至待确认记录的,“导入excel”按钮置灰不可使用,通过批量导入信息至待确认记录的,“保存”按钮置灰不可使用。
(3)导入表格中的资金性质必须与页面中资金性质一致方能正确导入。
(4)在待确认记录可进行修改操作。
(5)待确认记录勾选项,仅对删除操作有效。
(6)“清除录入数据”按钮仅为上部分录入信息予以清空,不执行待确认列表数据进行删除。

页面申报信息注意事项
(1)个人客户号必须为在该单位正常缴存职工,否则无法获取职工身份等信息,无效操作。
(2)批量导入方式导入封存职工信息的,不同资金性质需下载不同的导入格式文件。
(3)批量导入方式导入封存职工信息的,将对表格中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与中心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不一致的,弹出提示且不被导入,请仔细核对申报人员信息。
(4)修改仅对职工减少原因进行修正,如录入职工信息出错的,需删除后重新录入。
(5)职工存在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需按实际情况选定资金性质,且只能选择单一资金性质办理,若账户封存类型选择“一般公积金及公积金补贴”时,弹出错误提示:“请选择单一资金性质办理!”。
(6)除录入的个人客户号及减少原因外,其他为系统自动获取数据,不得修改。
(7)资金性质选择为“住房公积金补贴”,减少原因增加显示“07补贴审批退款”。
(8)如采用批量导入方式的,导入成功后,请于30分钟内提交。
(9)如需切换资金性质的,须关闭业务申报界面重新选择账户封存类型后录入减少职工信息,业务提交时信息录入界面的资金性质需与账户封存类型一致,否则业务失败处理。

待本次所需减少职工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环节。请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并在完成上传材料后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对提交资料核实无误后提交中心处理。

注:业务提交后,请及时关注业务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