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了!对存量公司实施“3+5”调整,注册资本实缴Zui晚不超过2032年!
01、新公司法存量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政策Zui新规定
2024年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刊发“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新《公司法》 中规定公司应在设立后五年内实缴完毕注册资本进行了细化:1、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2、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3、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02、存量公司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存量公司就是指那些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比如一年或更久),并且它们的生意、财务情况等都比较稳定的企业。这些公司不是Zui近才开的新公司,而是在某个地方已经经营了一段时间的老公司。
03、新公司法存量公司实缴过渡期是多久?
对于2024年7月1号前成立的老公司,会设置一个三年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2024年7月1号到2027年的6月30号。怎么个过渡法?你可以在过渡期限内,把你的出资期限调整到5年以内,也就是说Zui晚2032年6月30号之前,完成出资要求即可,那就是3+5,你有8年的时间出资到位就可以了。比新公司还要多三年,这样老公司就不需要那么匆忙了,也不用着急减资了。而且对于出资期限30年以上,出资数额超过10个亿的公司,将被纳入异常的研判范围;会组织评估,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要求6个月内进行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应该调整到合理范围。那就说明那些出资额过高的公司,未来就不存在了。
04、新公司法存量公司Zui长实缴是多少年?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3年过渡,再加5年实缴,也就是说我们Zui长还有8年的时间来缴纳。注意,这里面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3年之内,一个是5年之内,分别是什么含义呢?三年是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以内,那么这个是怎么调整的呢?其实,就是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我们的认缴注册的期限,都是写在公司章程里的,以前咱们在注册的时候一般都会写很长,得写个20年,30年、50年,对吧?现在要求你得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去改一下公司章程。但是改章程,并不是意味着立即实缴,是基于你修改章程的那个时间点,在额外增加5年的过渡期。Zui晚,可以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实缴,完成出资即可。今年是2024年,到2032年还有8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Zui长还有8年的时间来缴纳。不过,想要实现8年的Zui长周期,得根据这个政策得卡一个时间点,就是你得在2027年6月30号那天去修改公司章程,就是不要太早去调整,而是拖到Zui后面再去调整,这样你就可以Zui长有8年的时间来缴纳。如果你早早去改了,那就不到8年。到不了8年,但至少也是5年以后了。所以,甭管你以前的注册资金期限写的是多久,相当于再给你5~8年的时间来过渡,这个是不是已经非常宽松了。不过,关于注册资本实缴的执行细则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异常情况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出资期限30年以上、出资数额10亿元的公司纳入是否属于异常的研判范围,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要求其6个月内进行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应当调整至合理范围。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减资需求,应当优化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的流程和材料,提升网上办理便利化水平。
05、新公司法下,老公司怎么减资?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提出设置三年过渡期,即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另一方面,存量公司可以自行通过减资程序完成减资工作,国务院也可以在具体实施细则中制定专门的公司减资程序或注销程序,减少适用一般减资程序或注销程序的适用成本。对此,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正是明确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可以由公司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司可以办理减资手续。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之前设立的存量公司,且出资期限超过5年的,或注册资本数额过高的,那么公司有3年的过渡期修改出资期限和减资,但是Zui长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2032年6月30日,即公司出资截止期限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