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企业:
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进旅游品牌培育、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努力把西湖区打造成浙江省全域旅游城区,结合实际,根据《西湖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扶持意见》(西文广旅体〔2022〕54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西湖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西湖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buliangjilu的企业。
申报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西湖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扶持意见》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各式表格按照申报项目要求填写,做好审计报告。除签字外一律打印,并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封面后页自行制作目录及页码表示。相应证明材料需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并盖章。详见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及审核
申报企业准备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并盖章,2月2日17:00前交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546办公室(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
各镇街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审,区文广旅体局复审确定扶持奖励的企业及金额后,与区财政联合下文拨付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