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设计的按摩椅都属于低压电器设备。按摩椅EAC合格证书的颁发必须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R CU004/2011的要求。该法规专门针对与低压设备安全有关的问题。
该法规自2013年2月15日起在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境内生效。该法规的文本,连同对以前颁发的确认按摩椅符合规定的文件的有效性及其在以前有效文件下流通的说明,已由CCC于2011年12月9日决定批准。该决定的法规号884。欧洲经济共同体合议庭于2012年12月25日通过了有关该问题的决定,对该决定的文本进行了若干修订法规编号:292号。
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以前颁发的按摩椅GOST合格证书在下列日期之前仍然有效(视颁发时间而定):
规定的证件失效日期-在第884号决定之前获得的证件;
2015年3月15日--如果上述文件是在第884号决定公布后但在新法规生效日之前收到的
在过渡期(2013年11月15日)结束之前,按摩椅可按照之前有效的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为此,按摩椅必须具有正式颁发的、未失去法律效力的认证文件。
如果在新TR CU生效之前相关的产品不需要颁发GOST-R认证,则在2013年11月15日之前可在CU市场上自由流通。
自上述法规的要求生效以来,适用于上述组别的所有设备,这些设备可在欧盟所有国家的领土上自由流通。该条例规定了基本参数,根据这些参数,这种或那种设备属于低压设备:额定电压范围为50-1000V(交流电)和75-1500 V(直流电)(第1条)。
对于下列设备组,本条例的规定并非强制性的:
-在爆炸性环境中工作的设备;
-医疗设备;
-货物升降机的电气设备(电动机械除外);
-具有国防意义的电气设备;
-牧场绿篱的控制装置;
-用于运输(地下、地面、水上、空中)的电气设备;
-用于核电站反应堆安全系统的电气设备。
新TRCU第7条规定,本法规第一个附件中列出的设备的合格性须通过授权计划(3C、1C、4C)的EAC认证来确认。其余与低压设备有关的设备必须按照CU立法规定的程序,使用1D、6D、4DEAC符合性声明方案进行EAC声明。
由于本附件第1段所述的家用按摩椅(家用振动按摩椅)必须获得按摩椅EAC合格证书。这项要求适用于任何类型的按摩椅:滚轮按摩椅、振动按摩椅、真空按摩椅、空气压缩椅、红外线加热椅、带指压功能的按摩椅。
在这种情况下,对批量生产的按摩椅按照1C方案进行测试。对于单个产品或批量按摩椅,则按照其余两个方案进行检测。
由于按摩椅被列入"统一清单"的第一部分,自2010年5月28日起在所有CU成员国境内有效(第7页),在对这些产品进行认证测试之前,需要就CU的形式出具专家意见。该清单在13年1月15日的版本中有效。
除上述认证文件外,还可颁发按摩椅自愿性GOST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