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要发票,是不是就可以不开票?这样就可以隐匿收入,少交税款?千万不要这样想!不果很严重!
不开发票税务局查不到?
大家现在应该知道金税三期以后,银行和税务已经联网了。
1、如果你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收款。不明收入显而易见。肯定是一查就知。
2、如果你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开户行没有把你加入白名单,或者每次都人工排除掉的话,系统会自动作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税务系统银行系统联网之后这些可疑交易会被反馈给税务系统。结果……
3、如果你通过现金收款。现在大家都习惯移动支付,现金收款不方便。大量现金交易不安全。Zui后账面现金来历不明,无法解释。
私人账户收款现在却是税务稽查重点
北京市通州区国税稽查局对北京的一家新三板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的两个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从2013年到2014年期间,李某的这两个账户合计汇入款项近420万元。在通过跟李某确认收入来源后,稽查局基本确认这两个银行账户是用于收取客户的购货款。420万的收入中涉税金额高达358万,其中137万已经确认收入并且申报纳税,有221万没有申报,该公司需要追缴的增值税税款共37万,所得税10万。
真的以为税务不会清查企业老板的私人账户,时机成熟了,税务就会动手的。企业不要侥幸地认为税局不干轻易检查个人账户了,这个令牌现在已经不好用。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税务稽查箭在弦上!税局大数据系统可以很轻易发票企业的进项和销项问题,如果税负明显diyutongxing水平,税务不查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