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政发〔2021〕40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鲲鹏”、“准鲲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临经科〔2023〕12号)文件精神,拟认定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为新一轮区级“鲲鹏”(附件1)和杭州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9家为新一轮区级“准鲲鹏”企业(附件2),并作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企业培育,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9月1日—9月11日)。
二附件附件1:临平区“鲲鹏”企业拟培育名单
附件2:临平区“准鲲鹏”企业拟培育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