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进按13%抵扣,给客户开的票是9%或者6%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举两个例子:
以上两个案例,涉及的是增值税中一项特殊销售行为:混合销售。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混合销售要想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即向同一客户销售);
2.该行为必须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行为。
此时的税务处理如下:依据主业纳税。①以销售货物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②以销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再举两个例子:
注意:以上两种行为必须是在一般计税方法下,才可以抵扣进项税,若是采用的简易计税方法,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