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TR CU031/2012号“农业或林业作业车辆和拖车安全技术条例”规定了适用于农业和林业车辆和拖车及其部件的具有约束力的安全要求,以保护生命、健康、环境和财产。它还有助于防止在其预期用途和对消费者的安全方面的误导行为。
“技术条例”TR CU031/2012旨在确保统一适用和执行海关联盟对农林车辆和拖车及其部件的要求。它还有助于确保货物的自由流动。
2012年7月20日通过2015年2月15日生效。
从2017年2月15日起,拖拉机排放的内燃机造成的污染不得超过以下法规中概述的值:
UN/ECE条例№49(04)
UN/ECE条例№96(02)
根据TR CU 030/2012,农林车辆和拖车的建造必须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确保安全。
TR CU 031/2012适用于以下产品:
轮式农林拖拉机及其拖车,不论其原产国及其部件为何、机械拖曳装置、声报警装置、玻璃杯、反射装置、尾灯和刹车灯、方向指标、后牌号灯、低光束前照灯、变暗前照灯、雾灯、后雾灯、倒车灯、侧边、轮胎、发动机、座位、限速器、速度计、后视镜、安全带、木屋。
TR CU 031/2012认证流程:
提供产品资料和技术文件,由荣仪达认证工程师给出认证的执行方案,测试或审厂通过后3-4周签发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