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设备是用于钻井的机械。它由安装在钻井现场的机器和其他设备代表,用于自动执行一个专门的过程。它用于钻探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其他井。它可以是:技术型、辅助型、应急型和特殊型。钻井设备属于工业设备,要接受强制性的质量评估程序。如果没有适当EAC认证或声明确认钻井设备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则禁止将产品投入流通。
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法律规定,钻井设备必须经过EAC认证,以符合海关联盟(欧亚经济联盟)的技术法规。EAC认证是通过合格证进行的,对于某些类型的钻井设备,则是以EAC符合性声明和EAC合格证书的形式进行的。在EAEU的监管框架下,需要什么样EAC证书取决于钻井设备的使用地点。
机械类设备需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机械设备的安全’(TPTC010/2011);用于爆炸性环境中且本身有防爆设计的产品还要符合“防爆设备使用的安全住”(TPTC 012/2011)。
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R CU 012/2011颁发的EAC证书必须附有以下信息:
1、产品名称、使用地区和生产文件;
2、防爆设备和手段的信息;
3、对该设备有效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
4、表明设备爆炸保护的标志;
5、关于产品使用条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