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文中提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再加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件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两个文件结合在一起看,就是:
02六个优惠政策延长
除了个体户的新政外,还有以下这六个优惠政策延长到了2027年12月31日:
01“六税两费”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小规模减免增值税优惠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04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优惠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05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06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