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类为挂车,根据车辆蕞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O4四类。
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O1类: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
O2类: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
O3类: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
O4类: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
目前挂车的尺寸,蕞大标准是:长13000mm,即13米,宽2500mm,即2.5米。
国家规定的挂车外廓尺寸的蕞大限值如下:
一轴半挂车:车长8600mm,车宽2500mm,车高4000mm;
二轴半挂车:车长10000mm,车宽2500mm,车高4000mm;
三轴半挂车:车长13000mm,车宽2500mm,车高4000mm;
中置轴(旅居)挂车:车长8000mm,车宽2500mm,车高4000mm。
TP TC018/2011扩展到轮式车辆及其零部件并符合欧盟经济经济委员会(unece)和全球技术规则的要求,通过基于联合国通过统一技术协定处方轮式车辆、设备和部分,能够安装和/或使用在轮式车辆,关于1958年3月20日在日内瓦达成的正式声明得到相互承认的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1)附函、保证函;
(2)申请书、产品安全性申明申请;
(3)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保证车辆性能和指标符合安全性和环保的生产条件说明;
(4)国际制造商代码WMI、产品分类代码;
(5)技术条件、使用指南;
(6)申请企业注册证、地址;
(7)工厂(小批次)测试或认证测试报告等。
注意事项:汽车申请OTTC证书,重要的环节在与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属于日本、欧洲、美国,那么检测相对简单,周期会相对短一些,如果发动机为国产那么测试周期相对要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