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产品EAC认证:CUTR 005/2011包装产品安全技术法规
如果您的公司从事产品包装的生产或供应,如果出口到欧亚联盟领土区域,那么就需要强制性申请EAC符合性声明,证明其产品符合CU-TR005/0211海关联盟规定。除非包装目的:烟草产品、医疗设备、医药和医药产品和危险物品不受本法规的管制。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是以简化的形式确认产品符合性要求。包装产品在投入投入流通和使用前必须强制性获得EAC符合性声明。
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的方案
你可以根据如下认证模式选择一个认证方案1D,2D,3D、4D、5D来确认产品符合本法规。
包装产品EAC认证的步骤
EAC符合性声明可以由包装产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进行申请。进口商必须是一个海关联盟区域的一个法律实体公司,并有一个进口商和制造商的合同。
签发EAC符合性声明,申请公司需要提供下列信息:
·申请人(欧亚联盟境内法人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OGRN、电子邮件;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
·制造商产品的说明书或规格书;
·测试报告(如果提供);
·运输文件:合同、发票、报关(进口产品单批次);
·合同(对进口产品单批次).
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蕞长有效期不超过5年或用于特定的一批货物有效期没有规定截止时间直到合同交付。EAC符合性声明格式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并且注册登记在国家统一的政府系统内。EAC符合性声明获得后必须统一使用EAC标志以及配合下列的图像和符号使用。
如果产品不在本强制性清单中,申请人可以接受一个自愿的GOST认证程序,以确认他们的产品质量,证明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