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解散:.破产.在撤销或者其他情况下,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有关证件和资料。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并在注销税务登记后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注销个人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如下:
1.通过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正本
准备上述信息,按照申请-受理和决定-领取结果的流程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申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生成流程号。
2.受理和决定:受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线核实申请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
3.领取结果:如果受理,工作人员会检查相关信息,经办人可持受理回执领取《个体户注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