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境外投资备案详细步骤
1、投资总额限制: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
2、有效期限:建设类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二年,其他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
受理条件:
一、属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范围;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
三、符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
四、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五、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