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就是文网文,所以文网文新规就是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新规,近很多客户问文网文新规这个问题,也就是文化部下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权至地方,所以,把这个问题整理出来,以供大家参考。
文化部出台我国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企业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区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这也是文化部首度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下放至地方。
据悉,此前,企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文网文办理要求:
1、申请主体为合法设立的企业
2、公司经营范围含互联网文化活动和产品相关内容
3、具备相应的互联网文化合法的来源渠道以及运营能力
4、有相关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场所
6、不能有外资参股
7、注册资金100以上
文网文办理材料:
办理客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
3. 法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 3 名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8 名员工社保证明,其中3个计算机;
5. 托管合同原件扫描件
6. 托管资质复印件盖托管商公章
7.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
8. 3部动漫版权
9.场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