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与废气检测标准、法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 HJ 664—2013 )
《环境空气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监测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
环境监测方案
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污染源概况,监测目的,评价标准,监测内容,监测项目,采样位置,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采样方法和分析测定技术,监测报告要求,措施等。
环境空气与废气监测的布点原则
点位的代表性,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点位的可接近性,选择易于到达的采样位置;
点位的可操作性,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
点位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与有关标准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与标准的要求一致。当不一致以及监测点位又无法更改时,应考虑增加测点数。
环境空气检测项目
环境空气检测依据《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测》、《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等国家标准方法和规范,可检测项目有: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氟化物、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等。
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标准可服务于环境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等
工业废气检测项目
工业废气监测,包括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包括各种烃类、醇类、醛类、酸类、酮类和胺类等;无机废气主要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卤素及其化合物等。我国针对大气污染采取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
中科检测依据《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等国家标准方法和规范可对油烟、火烟、二氧化硫、氟化物、烟尘(颗粒物)、烟气黑度、酸雾、氮氧化物、铅(锡、砷)及化合物、苯系物、酮醛类、非甲烷总烃等进行检测。
中科检测可以对工业炉窑、化工、冶金、电子、轻工、饮食服务业等行业的电镀车间、蚀刻车间、打磨车间、喷油车间、注塑车间、丝印车间、烘烤车间、砂胶车间、焊锡车间等工艺排放的废气、油烟、火烟、发电机尾气、锅炉废气等提供的环境检测服务。
中科检测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可为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职业安全健康卫生OHSAS18000、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验收与运营、排污许可证、守法证明确认、清洁生产、环境监理、客户验厂等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