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建筑材料CPR指令介绍:
建筑产品法规(Construction ProductsRegulation-CPR)认证所遵循的指令号是305/2011/EU,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必须遵循该法规,凡是进入到欧盟市场的建材产品,不管是卫浴产品、建筑板材等都必须通过CPR认证。建材产品必须依据CPR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的一致性评估及CE认证后方可在欧盟市场内自由流通,是欧盟专门为流通于欧洲经济区内的建筑产品规定的要求,旨在促进自由贸易,并确保用户安全。
新旧法规对比:
CPR认证(No305/2011-CPR)是2011年3月9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取代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并通告CPR认证将于2013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正式取代建材CPD认证。CPR法规相比旧的CPD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更加严格,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的建筑产品都将加贴CE标志才可进入欧盟市场。
新的法规对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透明,更严谨,也是欧盟的统一性能评价方法,为了确保建材材料性能的安全可靠,新的法规保留了CPD的核心因素,也避免了各地法规的差异,避免了测试及认证的复杂和费时。而相比CPD法规,CPR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做出了要求,保证欧盟用户(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选择适合建筑工程预期用途的产品。
欧盟CPR的管辖范围:
法规的适用范围所覆盖的“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泳久性方式构成建筑工程的任何产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如:玻璃、混凝料、水泥、管道、屋顶材料、木板、吊顶、沥青混合料、地板、墙纸壁纸、建筑用颜料、下水道设备、砖块、门窗、结构金属产品、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等,欧盟委员会共公布了585份与建筑产品有关的协调标准和53份ETAG标准,其中,防水材料共21份,包括板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土工防水产品,以及防水剂、混凝土防护产品、密封材料、金属屋面板等:
不同产品对应的测试标准:
1.钢/铝结构EN1090(steel structures and aluminium structures)
2.混凝土用金属锚栓ETAG 001 Guideline for European technical approval ofmetal anchors for use in concrete.
3.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EN 13501-1:2007+A1:2009
4.散热器(Radiators and convectors EN442)
5.胶合板(Wood-based panels EN13986)
6.磁砖EN14411(Ceramic tiles)
7.木地板-EN14342(Wood flooring)
8.强化地板EN14041(Resilient,textile and laminate floorcoverings)
9.矿棉材料EN13162(Factory made mineral wool(MW)products)
10.保温隔热材料EN13164(Extruded Polystyrene Foam(XPS))
11.烟囱EN1856(Chimneys)
12.内外墙和天花板成品EN13964(Suspended ceilings)
13.壁炉EN13240壁炉EN14785
14.灯杆EN40-5/6/7(Lighting columns)
15.交通灯EN12368(Traffic control equipment)
16.可变信息交通信号EN12966(Road vertical signs-Variable message trafficsigns)
17.座便器/马桶EN997(WC pans and WC suites with integral trap)
18.金属安全波纹管EN14800(Corrugated safety metal hose)
19.钢化玻璃EN12150(Thermally toughened soda lime silicate safetyglass)
20.保温隔热玻璃EN1279-5(Insulating glass units)
21.道路交通噪音降低设备EN14388(Road traffic noise reducing devices)
22.土工格栅EN13249,EN13250,EN13251,EN13252,EN13253,EN13254,EN13255,EN13256,EN13257
23.纤维水泥平板EN12467(Fibre-cement flat sheets)
24.装饰墙纸EN15102(Decorative wall coverings)
25.预成型灰泥板EN 14209:2005(Preformed plasterboard cornices)
建材CE认证基本要求:
产品必须适合于满足既定用途的建筑工程,该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整体及其各独立部件)应经济实用。受含有下列基本要求的法规制约的工程应满足这些要求的。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基本要求必须在经济上合理的使用寿命内得到满足,本要求通常只涉及可预见的行为。
1.机械应力及稳定性:
建筑工程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施工和使用中将要作用于其上的载荷物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工程整体或部分倒塌;
—变形严重到不允许的程度;
—负载结构严重变形引起的工程其它部件以及装于其上的设备的损坏;
—由与原定目标远不相称的事故引起的损坏。
2.火灾时的安全要求:
建筑工程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突发火灾时;
—结构负载能力应能维持一段特定时间;
—工程内火与烟的产生与蔓延应受限制;
—火势向临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应受限制;
—居住者应能逃离该工程或以其它方式得到营救。
—求援人员的安全也应予以考虑。
3.卫生、健康与环境:
建筑工程应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它不对居住者及邻居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其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释放有毒气;
—空气中出现有害微粒或气体;
—释放有害辐射;
—对土壤或水的污染和毒化;
—对废水、烟、废物或液体废物的不正当清除;
—工程部件或内表面出现潮湿。
4.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它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诸如滑动、跌落、碰撞、燃烧、触电、爆炸受伤等事故的不可接受的风险。
5.噪音防护:
建筑工程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居住者及附近的人能觉察出来的噪音被控制在低水平以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6.能源经济及保温: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居住者的要求,建筑工程及其加热、致冷、通风装置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使得所需使用的能量尽可能少。
7.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更合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