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气雾剂运输鉴定报告 喷雾剂点火距离检测

2024-12-04 08:59 49.72.167.127 1次
发布企业
浙江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广分检测院(广州)质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3MA59CFF65C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气雾剂运输鉴定报告 喷雾剂点火距离检测
所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联系电话
18662248593
手机
18662248593
业务经理
周志琴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662248593

产品详细介绍

气雾剂运输鉴定报告 喷雾剂点火距离检测

  5.1 喷雾气雾剂点火距离试验方法5.1.1 仪器与器具

  试验用主要仪器与器具如下:

  a) 恒温水浴:温度可调范围:10 °C~30 °C,温度波动度及温度均匀度不大于1°C;b)天平:*小感量小于或等于0.1 g;

  c) 计时器:分度值小于或等于0.2 s;

  d) 刻度尺:量程大于或等于90cm,分度值小于或等于0.1cm;

  e) 支架和夹子;

  f ) 气体燃烧器:气体燃烧器的气体出口端由金属制成,内径2 mm±l mm,以纯度大于或等于95%的丁烷为燃料(亦可采用煤气或天然气代替),火焰高度4 cm~5 cm;

  g) 温度计:分度值小于或等于0.1°C ;

  h) 湿度计:分度值小于或等于5%RH。

5.1.2 试验条件及前期准备

  本试验适用于喷射距离大于或等于15cm的喷雾气雾剂。

  试验应在通风但无明显气流的环境下进行,环境温度20°C±5°C,相对湿度30%RH~80%RH。试验开始前,应完成以下试验条件的准备工作:

  a)准备待测样品6个,其中3个为满罐产品,3个容量为标示量的10%?12%。将试样完全浸入20°C±1°C的恒温水浴中不少于30min。

  b) 擦干气雾剂罐体外表面,将待测气雾剂喷射1s,以排除进入吸管中的非均匀物质。

  c) 按照GB/T 21614的方法,测量该气雾剂的燃烧热。d)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吸人有害物质,避免火灾发生。

5.1.3 试验步骤

5.1.3.1 选择测试距离

  按如下程序选择测试距离:

  a)测试距离序列为15cm、30cm、45cm、60cm、75cm和90cm。满罐试样初次测试时,宜设定测试距离为60cm;

  b) 满罐试样非初次测试时,根据前次的测试距离值,选择本次的测试距离,测试距离的选择原则如下:

  ——如果前次测试发生点火,则本次测试距离比前次增加15cm;

  ——如果前次测试未发生点火,则本次测试距离比前次减少15cm;

  ——如果前次测试距离为90cm且发生点火,或前次测试距离为15cm且未发生点火,则不再选择新的测试距离对满罐试样进行测试;

  c) 对于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点火距离测试,测试距离的选择原则如下:

  ——如果在满罐试样点火试验中,15cm处未发生点火,则以15cm为测试距离;

  ——如果在满罐试样点火距离测试中,发生点火的距离大于或等于15cm且小于或等于75cm,则以该距离再增加15cm作为测试距离;

  ——如果满罐试样点火距离测试中90cm处发生点火,则不再对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进行测试。

5.1.3.2 满罐气雾剂点火试验

  满罐气雾剂点火试验的试验程序如下:

  a) 将燃烧器置于一个水平表面上,或者用夹子将燃烧器固定在支架上。

  b)选择测试距离,设定燃烧器与气雾剂喷嘴之间的间距。初次测试时按照5.1.3.1a)选择测试距离;非初次试测试时,按照5.1.3.1b)选择测试距离。

  c) 调整气雾剂罐体和(或)燃烧器高度及方向,使得气雾剂能水平喷出,并使所喷出的气雾能通过 燃烧器火苗中上部分。

  d) 点燃燃烧器,调整火焰高度。

  e) 按照气雾剂使用说明(包括正立或倒置使用、是否摇晃等),按下气雾剂喷射按钮,如图2所示,

  喷射时间不超过5s,如发生点火则停止喷射。

  f )如果5.1.3.2e)步骤发生点火,则不再进行本步骤测试;否则,应对同一罐气雾剂在同一测试距离处调整位置,如将样品倒置,重新喷射观察是否发生点火;重复喷射次数不超过两次,如第二次测试发生点火则不再进行第三次测试;记录每次测试的结果。g)如果5.1.3.2e)或5.1.3.2f)步骤发生点火,则不再进行本步骤测试。否则,选择剩余两罐满罐气雾剂在同一测试距离处重复罐测试过程。如果第二罐发生点火,不再对第三罐进行测试。记录每次的测试结果。

  h)重复5.1.3.2b)?5.1.3.2g)步骤,按照5.1.3.1b)不断调整测试距离进行试验,以获取发生点火的测试距离。记录每次测试的结果。

  i ) 如果在90cm发生点火,则试验终止,且不再进行5.1.3.3试验。

5.1.3.3 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点火试验

  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点火试验的试验程序如下:

  a) 取一罐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按照5.1.3.1c)选择测试距离。

  b) 按照5.1.3.2a)~5.1.3.2e)进行测试,测试只进行一次,如果发生点火,则试验终止。记录测试结果。

  c) 如果5.1.3.3b)步骤未发生点火,选择剩余两罐容量为标示量10%?12%的气雾剂在同一测试距离处测试。如果第二罐气雾剂发生点火,则不再对第三罐进行测试。每罐只测试一次,记录每次的测试结果。

5.1.3.4 试验数据处理

  按下述程序对试验数据进行处理:

  a) 每次测试的结果可记入表1中;

  b) 喷雾气雾剂点火距离为发生点火的测试距离。


关于浙江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周乐辉
注册资本1000
经营范围无损、环境、土壤、水质、金属材料、劳保用品等检测服务
公司简介江苏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核心价值观:安全第一,公正廉洁,尊长敬司,创新为魂,应用为重,励精图治。经营服务理念:用心服务,用先进科学检测技术为客户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追求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双赢,造福社会。企业行为准则:方法科学,诚信经营,坚持原则,为客户提供公正、科学、高效的优质服务。员工行为准则:诚实守信,尊长敬业;笑看得失,莫议人非;爱岗敬业,和合处世;技术精湛,服务至上;遵章守法,勇担责任。公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浙江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