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筋加固,一直以来都是十分受重视的加固方式。植筋加固的优点众多,近些年来,有些植筋加固的项目效果却不怎么好,这是什么原因呢?小麦调查出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植筋胶和施工的问题。
现在主要给大家说说植筋胶粘剂在规范中是如何体现的。
GB50367-2006第12.1.5条规定:植筋用的胶粘剂必须采用改性环氧类或改性乙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酯)的胶粘剂,当植筋的直径大于22mm时,应采用A级胶。
就给大家说说这个植筋胶的使用后,抽查时间和频率。
不同的胶粘剂固化时间是不一样的,固化时间太短的胶粘剂强度增长快、脆性大;固化时间太长的胶粘剂强度增长慢、耐久性差。在制定胶粘剂检验合格指标时,均是以胶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期为准所取得的试验结果为依据确定的;对实际工程中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日期也应以此为准,才能如实反映其胶粘质量状况。倘若时间拖久了,将会使本来固化不良的胶粘剂,其强度有所增长,甚至能达到合格要求,但并不能改善其安全性和耐久性能。
GB50367-2006附录N第2.5条规定应在胶粘剂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本文列举方案中规定了2个时间限定要求:钢筋植入后7日内严禁受到触动和干扰,10日后进行现场抗拔抽检,看似合理,实际上是以为了保证钢筋免受扰动为借口,拖延了抗拔检验的时间。
JGJ145-2004附录A第2.2条规定所植钢筋应按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DBJ/T50-032-2004第6.0.4条规定:植筋锚固承载力的现场验收检验按同一施工条件下同规格钢筋数量的1%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3根。以上两套标准的检测方式均采用“非破损检验”,但抽检频率却相差九倍。按照1%进行抽检不但比按照1‰进行抽检的检测费用高,还容易暴露植筋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工程实践中就以两套规范均为现行标准为由,按照1‰进行抽检,甚至有些工程抽检频率比1‰还低很多。事实上,JGJ145-2004和DBJ/T50-032-2004规定采用的非破损检验检测出劣质产品或不良施工质量的能力很低,如果抽检数量不够,很难避免不合格的锚固工程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