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铝产生的烟道灰,阳极氧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电解槽更换维修产生的大修渣,碳渣是不是属于铝灰?自2019年发布新版危险废物名录(意见稿)以来,铝灰是否列入一直有较大的争议。主要点是铝灰中的高铝含量带来的经济价值和铝灰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的矛盾。
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讨论之后,2020年下半年基本已确定,铝灰应纳入危险废物名录,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对铝灰明确摘选如下: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危险特性 |
309-001-11 | 电解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电解精炼过程中预焙阳 极、碳块及其它碳素制品制造过程烟气处理所 产生的含焦油废物 | T |
336-064-17 | 金属或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 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 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不 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 S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 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 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 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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