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印度可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或者亚太普惠制产地证FORM B
一般原产地证CO,或者亚太普惠制产地证FORM B可在海关或者贸促会办理,以及可通过我司代办。
产地证通过我们办理流程:
1、填制一份《原产地证》格式;
2、录入系统,进行初审;
3、客户核对,无误出证;
4、出证扫描,客户检验;
5、检验正确,付款邮寄;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份百不等。
《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降税自7月1日起实施
《亚太贸易协定》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简称《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这是我国参加的第1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亚太地区早的优惠贸易协定。目前成员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6国,蒙古作为新成员有望即将加入。《亚太贸易协定》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9年谈判,2016年8月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签署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亚太贸易协定》自实施以来共有1060亿美元的产品享受关税优惠进口到中国,享惠进口货值前5类商品包括塑料和橡胶制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等。
中国出口优惠知多少?
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同步实施降税。其中:
中国对韩国出口量较大的硅,较惠国税率关税优惠幅度(下同)达到50%,手机零配件的关税优惠幅度也有35%。
在印度关税减让清单中,焦炭是中国出口到印度多的产品,可享受关税优惠幅度达到45%。出口较大的锅炉管也可以享受40%的关税优惠幅度。中国向印度出口的东罗非鱼、其他熏鱼等鱼产品则可以享受零关税。
斯里兰卡对中国原产的精油、玻璃制品、电子钟等产品均给出了30%的优惠幅度。
原产中国出口到孟加拉的手扶拖拉机,洗涤、漂白或染色机器和挖泥船的关税优惠幅度也达到了30%。
中国向老挝出口量较大的瓦楞纸箱的优惠幅度为20%,出口不少的、堆取料机械优惠幅度也达到35%。
除了降税,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还包括原产地规则优化,原产地证书调整等。
注意:原产地证书填写的调整
1、证书第5栏税则号列的填制,由4位HS编码改为6位。与国际现行大多数优惠贸易协定的要求相一致。
2、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的填制,相应增加了E选项。即产品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则在第8栏填写字母“E”,并在字母“E”的后面填上原产地标准(如“E”CTH)。
《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亚太证书)共有十二栏,各栏的填写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编号规则如下:B+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例如:
GUANGZHOU FU DELU TRADING CO.,LTD
ROOM 199,JICHANGLU 111,BAIYUN DISTRICT,GUANGZHOU GUANGDONGCHINA
注意: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
12345BL3LT,GOJAN-DONG
2.签发重发证书时,签证机构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签发日期,并加注“CERTIFIED TRUE COPY。THIS CERTIFICATE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__DATED __ WHICH ISCANCELLED。”
例如:
注意: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终收货地应与第11栏进口国保持一致。运输路线始发地应填中国大陆后一道离境地,如系转运货物,应加上转运港。
例如:3204.00
第6栏:唛头及包装编号
JENSON,
L/CE766896505
注意: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MADE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4.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内容,此栏应填写“SEEATTACHMENT”,申请单位用空白纸制作带图文的唛头附页,签证机构在附页上加盖签证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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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3.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第8栏: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的,填写“A”;
a.在一出口成员国境内终制得或加工的产品,如果其使用的来自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FOB价的55%,则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c.不发达成员国原产的产品在适用条件a时百分比不能超过65%,适用条件b时百分比不能低于50%。符合该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
注意:此栏应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则需加注N.W.(NETWEIGHT)。
MAY 22, 2017
第11栏:出口商声明
GUANGZHOU,CHINA MAY 24, 2017
1.生产国国名应填写"CHINA",进口国国名应填写终进口国,进口国必须是亚太协定成员国。
3.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2.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在证书正本加盖“中英文签证印章”,印章应加盖清晰,其不能与签名重叠。
1.凡申请办理亚太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须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