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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zui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大使馆领事馆认证步骤流程:
1、有关文书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前,一般应先由所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2、申请人向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申办所在国领事认证;
3、申请人根据所在领区向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领事馆)申办领事认证。
个人或企业自行申请办理大使馆领事馆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2、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3、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
4、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6、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由我们代理公司代申请大使馆领事馆认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填写一份《委托书》(有格式表格提供)
2、提供需认证的文件一式两份(含盖章)
3、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个人或企业办理大使馆领事馆认证需要注意:
1、申请人相关文书已经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
2、文书真实、合法,没有可能损害中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4、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上述证明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
5、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6、驻外使领馆对于申办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7、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8、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无效。
9、经驻外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国际商事证明的性质特性:
国际商事证明作为一种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规范商事行为,消除贸易纠纷隐患,维护交易安全的一种法律手段,与一般意义上的证明相比,它的突出特点表现为:
1、受案范围广、覆盖面宽。国际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单证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都属于它证明的对象。
2、用途广泛、适用性强。国际商事证明被广泛的用于贸易投资、技术转让、对外投标与承包工程、海关通关、银行结汇、涉外商事海事法律诉讼等活动。
3、客观公正、便捷灵活。国际商事证明活动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性。客观公正、真实合法是其恪原则。
4、执行性强、使用效力高。特别是在域外具有很高的信誉,好多国外客户在信用证,来电来函中指定要贸促会出具证明书。
国际商事证明的作用:
国际商事证明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使我国的出口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顺利通关。
2、使我国的出口货物按信用证的要求顺利结汇。
3、使我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得到保护。
4、为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投标或承包工程的公司、企业提供必要的证明。
5、为我国的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提供证明。
6、为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纠纷解决、仲裁或诉讼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