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里的许多经典片段,都源自现实生活,其中的涉税场景也不例外。近期热播的电视剧《县委大院》中,油坊老板老樊和妻子想以油坊挣钱多,拆迁后损失大为由多要拆迁补偿款,但面对税务局提供的纳税数据,老樊妻子马上改口。这一桥段让人看后会心一笑的同时,也深感税务部门在实现社会共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电视剧《县委大院》中,油坊老板老樊和妻子为了多要拆迁补偿款,谎称他们经营的油坊每年净利润130多万元,并向县政府工作人员拿出了事先做好的假账。看出端倪后,县政府工作人员向县委领导建议“要不查查他的税”。过了几天,县委副书记艾鲜枝拿到税务局提供的数据后,带着政府工作人员再次找到老樊妻子,明确告诉了县政府的态度:你们声称的利润,远高于在税务局申报的数据。如果真有这么多利润,就算不是故意偷税漏税,税肯定要补缴,而且还有滞纳金,数额很高。见此情景,老樊妻子坦白,自己为了多拿拆迁补偿,夸大了业绩,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高的利润,并表示愿意配合拆迁。
这个情节背后,其实映射出现实生活中广受关注的“吹牛上税”话题。近几年,一些纳税人出于融资和资本市场的需要,通过虚增利润粉饰报表,进而导致多纳税款;还有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某种“税负率”,进而掩盖一些不想让监管部门掌握的情况,也会选择主动多纳税款。
从一些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公告看,“吹牛上税”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例如,A上市公司就曾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2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款。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xingzhengchufa决定书》,认定其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构财政补助两项违法行为,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扭亏为盈。再例如,B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子公司虚增利润,被河北证监局处罚。目前,子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并申请退回以前年度误缴的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为了虚增收入和利润,往往涉及虚构业务场景,并通过多道环节的虚开发票和资金回流,形成业务闭环。在当前“以数治税”大背景下,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很大概率会被发现,不仅无法实现退税的“愿望”,还可能面临税务稽查甚至刑事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判断上市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的行为是主观故意还是仅仅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存在一定难度。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纳税人恶意虚构业务并以不实会计数据进行纳税申报,除了需要补缴应该缴纳的税款外,可能还需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同时,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很可能降低,进而导致其不能满足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的相关条件。
主观上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的“吹牛”行为,以多缴纳的税款,来掩盖甚至达到另外的“商业目的”,脱离了正常的商业逻辑,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必将受到相应的规制。在“以数治税”不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和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企业财务造假行为很容易会被发现,Zui终的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此,所有市场主体都应该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基本底线,打造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